省水利学会各单位会员,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、厅直各单位,各市水利(水务)局、水利学会:
根据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》(苏水学〔2015〕6号印发)(简称《办法》)的规定,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省水利学会各单位会员,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、厅直各单位,各市水利(务)局,各市水利学会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 申报成果应符合《办法》规定的奖励范围;
2. 不存在成果权属、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;
3. 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;
4. 申报成果需经过一年以上应用,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三、申报方式和时间
项目申报须提交纸质材料,并同时报送电子材料,电子材料与纸质件应完全一致。
1. 纸质申报。(1)完整本(2份),即申报推荐书与所有附件的合订本。其中申报推荐书、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或专家推荐材料、应用证明须为原件。(2) 简略本(20份),包括申报推荐表格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九项,验收或评价意见,主要完成人员名单,验收或评价专家名单,以及其它有助于评价此成果水平的证明材料等。要求所有材料简明扼要,可以为复印件,按顺序装订成册。简略本原则上不超过20页。
2. 资料审查。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者所提交成果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查,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内容一致,并填报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推荐汇总表》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3. 表格下载。可通过江苏省水利学会网站(http://www.jsslxh.org.cn)通知公告栏下载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》、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推荐汇总表》。
4. 申报时间。纸质、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2023年10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陈 瑷 025-86338460
地 址:南京市上海路5号水利大厦,邮编210029
邮 箱:1624754748@qq.com
附 件: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》
《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奖推荐汇总表》
江苏省水利学会
2023年9月18日